主教團
虐待(給受害者的協助)


「虐待(給受害者的協助)」,輔導資源(2020)。

「虐待:給受害者的協助」,輔導資源

虐待(給受害者的協助)

求助專線

主教、分會會長和支聯會會長一但得知虐待事件後,應立即致電教會的聖職領袖求助專線。這項資源提供的協助能幫助受害者,並達成舉報所必須採取的行動。請前往求助專線號碼獲取求助專線號碼和更多資訊。

任何教會領袖都不應輕忽虐待舉報,也不應勸告任何人不予舉報犯罪活動。

美國及加拿大

如果其他成員得知虐待事件,應立刻聯繫法律機構,也應該與主教或支聯會會長商議,這些領袖會致電反虐待求助專線尋求指示,以幫助受害者並達成舉報所必須採取的行動。

美國及加拿大以外的國家

學會你應如何以及何時舉報虐待。在有提供求助專線的國家,支聯會會長和主教應立即致電求助專線以尋求指引。在沒有求助專線的國家,主教在得知虐待事件後,應聯繫支聯會會長,他會尋求區域辦事處區域法律顧問的指引(見總指導手冊: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中服務(2020),38.6.2.1ChurchofJesusChrist.org)。其他成員應按照合法程序克盡舉報義務,並與主教商議。

不可容忍虐待

虐待是錯誤地對待或忽視他人(如子女、配偶、年長者或身心障礙者),造成身體、情感或性方面的傷害。教會的立場是,絕不容許有任何形式的虐待,施虐的人都要在神前為此負責。不論此項行為是否構成虐待罪,加害者都會受到教會紀律的處分,且有可能失去教會成員的資格(見馬太福音18:6馬可福音9:42路加福音17:2)。

虐待事件發生時,教會的首要責任為 1)用仁慈且善解人意的方式幫助受害者,以及 2)保護將來可能易於受到虐待之人。有些類型的虐待會造成身體上的傷害,但所有形式的虐待都會影響心與靈。虐待通常會摧毀信心,引起受害者的困惑、疑慮、不信任、罪惡感和恐懼。見「認出虐待的類型」,以及「正遭受虐待的人有甚麼跡象?

幫助受害者明白,他(她)不需要為施虐者的行為負責,也不該承受他人的虐待行為。

要小心,有些施虐者很狡猾,擅於操弄和欺騙,所以他們對於事件的描述可能跟受害者說的不同。在所有情況下,保護受害者的安全是最重要的考量。

教會不期望也不鼓勵教會領袖,為因虐待而受心理疾病所苦的人提供診斷或治療。若有需要,鼓勵當事人考慮尋求專業協助。家庭服務處(若有的話)可提供諮詢,或為領袖提供社區資源等訊息。

閱讀以下資訊時,要尋求靈感,調整這些建議以因應受害者的情況,因情況會因受害者的身份是配偶、子女、年老的父母或身心障礙者而有所不同。

努力去了解

讓受害者感覺有人聆聽並理解,這跟給予任何忠告一樣重要。當你與受害者交談時,要努力像救主那樣去表達愛和同理心。對受害者而言,要討論虐待事件需要很多勇氣,他(她)可能需要得到保證和安慰。

保持冷靜,願意花時間聆聽該受害者的恐懼、疑問和憂慮。你可以透過祈禱,以和善並敏銳的態度提出諸如以下的問題,以更加了解受害者的情況,並辨認他(她)的需求。確定受害者能用自己的話來描述整個情況,而不要對他(她)進行質問。

  • 發生什麼事?

  • 你感覺有多安全?

  • 你覺得身邊的人有多安全?

  • 你還跟誰談論過這件事(例如:家人、父母、教會領袖或民政官員)?

  • 你現在最需要什麼?

  • 關於這次虐待,還有什麼其他事情是我應該知道的?

受害者可以尋求教會領袖的協助,來獲得靈性上的醫治。婦女和青少年如有朋友、父母或值得信任的教會領袖陪同,跟主教或其他領袖見面時可能會覺得比較自在。確使受害者知道他(她)可以有一位親友在場支持。

協助當事人

為受害者提供協助時,請考慮以下建議。記住,在提出建議時要懷著同理心和愛心。

幫助當事人了解如何透過救主和祂的贖罪得到醫治(見阿爾瑪書7:11-12尼腓二書9:21教義和聖約88:6)。

嘉許他(她)在講述受虐事件時所展現的勇氣。

要受害者安心,他(她)是虐待事件的受害者,不需為此悔改。

鼓勵當事人尋求聖職祝福。

要體察受害者會有一段屬於自己的復原歷程,這可能會花上很多時間。請勿試圖加以催促或規定。

在勸告當事人寬恕加害者之前,要讓他(她)先熬過因受虐而來的感受和挑戰。

幫助他(她)感覺到安全。

如需更多資訊,請見「我該如何保持安全?」這篇文章。

鼓勵他(她)向信任的人尋求協助和支持,必要時尋求專業的諮商。

支持家庭

虐待事件會影響個人,也影響家人。查明當事人的配偶或家人所受到的影響,並處理那些問題。就像你對受害者表達愛和關懷一樣,務必也要對那些可能遭遇困難或痛苦的家人表達愛與關懷。

針對需要諮商或支持的家庭成員,可考慮運用社區資源或專業的協助。

協助家庭成員了解,救主能幫助他們得到個人的醫治(見阿爾瑪書7:11馬太福音11:28-30)。

為受害者的家人提供持續的協助。

運用支會和支聯會資源

受虐的當事人若同意你與其他人討論,就可以在主教的指示下,找出能提供持續支持、指引和協助的支會領袖或其他值得信賴的人。(如需更多資訊,請見「防範和處理虐待」的指示大綱。)

與主教商議如何支持當事人或家人,以及如何以積極的方式回應此情況。

協助受害者找到和聯絡可用的資源或專業的協助。見「我應該尋求專業協助嗎?

  • 可用資源可能包括庇護所、諮商人員、醫療服務、法律服務和其它支援。

  • 當事人可依據情況的嚴重程度和其他考量,考慮讓政府機構介入或取得司法保護。

要透過祈禱,敏於察覺受害者的需求,以及哪些人可以被指派擔任弟兄或姊妹施助者。在適當的情況下,考慮和受害者一同做這些決定。相較於兩位弟兄施助者,有些受害者可能對夫婦施助者更感到自在。

考慮和主教合作,在支會議會或其他會議中,花時間訓練領袖們應如何預防和處理虐待事件。